税务核税过高如何处理呢-税务办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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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务部门的返回税的类型,处理方法也不一样:1、增值税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消费税(1)企业收到先征后返还的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的消费税,按规定先征后退的,计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公司)、“应收账款”(其他企业)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收回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应收账款”科目。

(3)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退消费税的,计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收到退回的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3、营业税企业收到退回的营业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4、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应当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乙分公司支付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金税卡、IC卡、读卡器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2000元,支付的2012年专用设备维护费380元,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当然,乙分公司也可放弃该优惠,凭技术维护费专用发票、专用设备专用发票,按规定进行抵扣;

乙分公司购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的电脑、打印机不属于专用设备。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进行抵扣。
《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乙分公司支付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于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该项抵减额不属于财政性资金!

抵减额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
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

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因此,企业购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支出,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
此时,企业在购入设备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应做纳税调减,在该设备按会计规定折旧年限内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应做纳税调增;
企业也可将该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按不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即不低于3年的年限,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技术维护费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第一,对于钢结构安装、机电安装、消防工程安装、智能系统集成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建筑企业,由于其经营的主业是建筑安装业务,建筑安装企业外购钢构、设备和建筑材料进行施工应按照建筑服11%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二,既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特别是既有钢结构生产资质又有钢结构销售和安装资质的钢结构生产企业或钢结构销售企业,如果在销售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材料价款和提供建筑服务价款,分别按照销售货物17%税率和提供建筑服务11%税率缴纳增值税;

未分别注明的,按照混合销售的原则,按照应按照销售货物17%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既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建筑安装企业,特别是既有钢结构生产资质又有钢结构销售和安装资质的钢结构安装企业,施工合同中分别注明钢构价款和设计、施工价款的,而且财务上分别核算钢结构、设备、材料收入和安装收入的,则钢结构、设备、材料收入按照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安装服务按照11%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施工合同中未分别注明的,则钢结构、机电设备和材料在企业一年当中的收入比重超过50%的,按照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企业一年当中的收入比重未超过50%的,按照11%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前期固定资产入账差错通常认为是重要的前期差错;
重新入账:借: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多记入费用调整)追补多记入费用对2012年对企业所得税影响: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涉及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款的,按《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度入库所得额”申报。
举例:假设2012年误将原价10000元固定资产计入管理费用,2012年应计提折旧2000元,则2013年差错更正时,应调增固定资产原价10000元,累计折旧2000元,调减2012年度管理费用8000元;

2013年折旧额正常计提。

同时,财务报表进行如下调整与重述。
2013年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调增固定资产10000元,累计折旧2000元,调增应交税费2000元,调增未分配利润6000元。

2013年利润表:调减管理费用上年金额8000元,调增所得税费用上年金额2000元,调增净利润上年金额6000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应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将钢结构安装作为建筑企业集团的一个业务板块,不要将钢结构单独注册成一家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企业,实现钢结构销售收入在建筑集团整个一年收入中的比重低于50%,依照按11%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企业销售钢结构和提供钢结构安装服务全部按11%税率征收!